3家环卫所未给97名环卫工登记并缴纳社保,被判赔750余万元




3家环卫所未给97名环卫工登记并缴纳社保,被判赔750余万元
今年2月,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了一项新举措——“一函两书”,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其典型案例不断涌现。
其中,发生在天津市河北区的一起环卫工社保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反映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也凸显了司法机关与工会协同合作的重要性。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三家环卫所与97名环卫工人之间长期存在的劳动关系纠纷。武某英等97名劳动者是天津市河北区的环卫工人,负责道路清扫和日常保洁等基础性工作。这些工作不仅脏累,而且往往需要在高温或严寒的户外环境中进行。
然而,这些劳动者长期未被用人单位依法登记社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尽管他们每月都会按时领取微薄的工资,却无法享受到法律规定的社保福利。这一问题在劳动者退休后逐渐显现出来:由于没有参保记录,他们无法领取养老金,也无法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武某英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他们首先向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通过仲裁裁决迫使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然而,由于案涉劳动者部分人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请求。这一裁定让劳动者陷入了更大的困境,维权之路看似已经走到尽头。
不甘心放弃的武某英等人转而寻求法院的帮助。他们准备向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在搜集证据、撰写诉状等方面遇到了许多障碍。
作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环卫工人,他们对于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知之甚少,更别提如何应对用人单位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就在他们为此一筹莫展之时,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伸出了援手。
河北区检察院设立的支持起诉接待窗口,成为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键一环。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接到劳动者的求助申请后,第一时间协助他们整理证据、完善诉状,同时启动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程序。
检察机关认为,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完成初步审查后,检察院正式向河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为劳动者打通了诉讼的绿色通道。
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事实展开了详细的调查。经过审理,法院认定,三家环卫所确实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登记社保和缴纳费用的行为。
用工单位的这一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退休后无法享受基本的社保待遇。在大量证据的支持下,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支持97名劳动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社保损失,总金额高达750余万元。
至此,这场耗时许久的劳动争议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然而,胜诉之后的赔偿落实问题却并非轻而易举,检察院、法院和总工会之间的协作也由此进入了更深层次。
来源:《成都商报》官方账号